施甸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即“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的简称(662页)。
?—18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维文史籍称阿合买提王伯克。库车人。郡王伊萨克子。道光七年(1827),授六品伯克、二等台吉。后署阿克苏阿奇木伯克。时值玉素普和卓率浩罕兵入侵,以捐粮马助官军,授一等台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契弊、契苾羽。游牧于鹰娑州(今新疆焉耆西北裕勒都斯河流域),北邻多览葛。隋大业元年(605),共推首领※契苾歌楞为易勿真莫何可汗,反抗西突厥泥撅处罗可汗,建牙贪汗山(今新疆天山东部)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御史大夫。崇宗亲政后,提倡学习儒家文化,西夏举国重文轻武之风盛行。夏贞观十二年(1112),崇宗命朝臣言朝政得失,乃上疏申述“治法之要,不外兵刑,富
参见“哈柯文化促进会”(1644页)。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①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名,因隶属于军府,故称。或称府户、兵户、营户。其子弟世代为兵,终身服役,除作战外,还要承担戍守、种公田、运输、修建等,社会地位低下,境遇惨苦,非经放免,不得脱籍。亦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即“高彪”(1908页)。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乡红光三村南山坡石砬子上。此为两山谷相交处,座西向东。题字距地面半米,相近两处,可辨者70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