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民交产
见“旗民”(2460页)。
见“旗民”(2460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弓,射弓;力,清代用以衡量弓干硬度、开弓人所受强度的计算单位。八旗满洲、蒙古及东北狩猎民族中皆不乏擅长强弓之人。弓之强弱,视其取材刚柔、用料多寡以为别。4至6力,用筋14两、胶7两;7至9力者,则用筋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
公元5—10世纪使用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所以又称于阗文为“于阗塞文”。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于阗语”或“于阗塞语”,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
见“萧裕”(1991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世居穆溪。侍卫齐玛塔子。初与兄阿山屡从征,积功任参领。后金天聪四年(1630),从都统纳穆泰守滦州、永平,纳穆泰弃城走,因其力战明军未受罚。九年(1
见“吉能”(680页)。
即“使犬部”(145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山洞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物。正统七年(1442),因族人与麦匝、阿用族人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