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法律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窝阔台”(2297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即“哈喇塔勒”(1642页)。
辽臣。字乙辛隐。契丹族。突吕不部人。为奥隗部节度使萧里拔之孙。史载其为人谨慎,不妄交。道宗时入仕。清宁九年(1063),国内发生“重元之乱”,举家赶赴道宗行宫,投入平叛。时年尚幼,已如成人,补笔砚小底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见“玛哈图木·阿杂木”(955页)。
即“达努节”(727页)。
清代至民国年间内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之一。与※大盛魁、※天义德合称为归化城“三大号”。康熙年间(1662—1722),以经营贸易起家。由山西祁县人段泰创办。初段氏经营驼运,往返货运于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
金初将领。渤海族遗裔。本名召和失。先世于渤海亡后被辽徙居辰州(治今辽宁省盖县)。辽兴、辰、开三镇节度使安国之孙,刺史六哥子。始生,其父听信术者言,以其时日不利,逐之,藏于外家。及阿骨打起兵,辽征兵东京
?—1670清代新疆叶尔羌汗国第十代汗。一译尤尔巴斯汗、玉勒巴斯汗。蒙古族。察合台后王阿布都喇汗子。素性桀傲,不服父教。初受命驻镇喀什噶尔(今喀什),因笃信伊斯兰教白山派,师承玛木特·玉素布和卓。康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