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落河
见“拽剌”(1620页)。
见“拽剌”(1620页)。
见“木箭”(255页)。
门巴语音译,亦作敦龙坎、敦龙庆,意为“送鬼”。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地区。由男性担任。承师传。无专门法衣法具。主事送鬼治病。作法时,在村外草坝上或河溪旁供酒肉、粮食及病人衣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
?—约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一等台吉※喇布坦子。初以协理台吉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及哈萨克,以功授一等台吉,赐孔雀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与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汉代大夏国官名。又写作“五部翖侯”。时大夏国国事由五翕侯分管,国王统领,故称。五侯即:休密翕侯、双靡翕侯、贵霜翕侯、肸顿翕侯、高附翕侯。分别治和墨城、双靡城、护澡城、薄茅城和高附城(今阿富汗首都喀布尔
朝代名,南北朝时期北朝之一。皇室为鲜卑拓跋氏(元氏)。北魏末年,权臣大丞相高欢擅政。永熙三年(534),孝武帝※元修为高欢所迫,西奔关中(今陕西中南部)依宇文泰。欢另立元善见为帝(孝静帝),迁都邺(今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职掌回部封爵、世职、俸银、每年朝贡和赏赐及四川土司入京觐见等。设郎中蒙古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3人,主事蒙古2人。
见“剖阿里”(19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