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八剌沙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斥为猎夫长。七年(1270),以八剌在与伊儿汗国作战中失败,负伤身亡,谋复汗位,未果,逃归窝阔台后王海都。遗裔后归伊儿汗国。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斥为猎夫长。七年(1270),以八剌在与伊儿汗国作战中失败,负伤身亡,谋复汗位,未果,逃归窝阔台后王海都。遗裔后归伊儿汗国。
元代职官名。参见“总制院”(1744页)。
元代宫廷祓灾迎福礼俗之一。亦称白伞盖佛事。至元七年(1270),元世祖忽必烈纳帝师八思巴建议,于大明殿御座上安置一顶白伞盖,以金粉书梵字于其上,意为“镇伏邪魔护安国刹”。是后每年二月十五日于大明殿行启
书名。清高土奇撰。2卷。康熙二十一年(1682)作者以少詹事的身份,随康熙帝玄烨第二次东巡,记述了从北京至吉林80日行程中的见闻及各地风俗,是研究东北边疆及满族风俗的重要史料。有《辽海丛书》、《小方壶
见“依斯坦”(1461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951五代后汉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后汉高祖※刘知远幼子。天福十二年(947)四月,授右卫大将军。乾祐元年(948),兄刘承祐继位,加检校太尉、同平章事,遥领兴元尹,寻代侯益为开封尹,进位检校太
见“罗武”(1415页)。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江孜珠颇拉。其先辈为达吉及其弟阿松,约17世纪中期为后藏地方行政官。阿松受蒙古和硕特部达延汗赏赐,受封于江孜南部的珠颇位,其家族因以得名。阿松子帕玛杰布参加征服西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
见“游方”(2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