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唐代水名。即今吉林、黑龙江两省境内之牡丹江。源出今吉林省牡丹岭,东北流经镜泊湖(时称忽汗海),至黑龙江省依兰县入松花江。全长725公里。其流域为东北古代少数民族肃慎、挹娄、勿吉、靺鞨聚居区。唐代,粟末
1903年,英印政府派遣荣赫鹏上校以谈判通商为名,率军直抵西藏岗巴宗。由于该地设防,又调集庞大兵力突然从亚东、帕里入侵。1904年,在曲米新古设和谈骗局屠杀藏军,并在江孜经激战进入拉萨。英军沿途烧杀劫
清代木兰围场行围时所设帝王的临时观望台。以布幔为之。立于山坡间或高阜处,以为两路进兵合围的目标。先一日设,罢围即撤,移往次日欲围之场又设之。满洲、蒙古等王公大臣亦可随幔观礼。布围之际,可以遥眺远山人如
古族名。一作“黄头回鹘”。文献中首见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河西回鹘的一支(一说源于西州回鹘,一说源于龟兹回鹘)。天圣六年(1028),西夏李元昊攻占甘州,甘州回鹘政权破灭。回鹘各部再次流徙,其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古州名。①北周以宁州改置。治所在味县(今云南曲靖西)。隋末废。唐初复置,武德八年(625),改名郎州,开元五年(717),复改为南宁州。天宝(742—755)后废。乃乌蛮、白蛮所居地。贞观(627—6
见“鼎新律”(2225页)。
见“都老”(1813页)。
渤海王国大臣。仕于宣王大仁秀时。唐宝历元年(日本天长二年,825)冬,时官政堂省少卿,奉命率103人访日。十二月抵隐岐登陆。因日方前已约定12年一通聘,此行未届期,适同行释贞素携日留唐学问僧灵仙托寄经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三年(1370),明军分别在西北及北方取得对北元的※沈儿峪战役和※应昌战役的胜利,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及北元昭宗※爱猷识理达腊均退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与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