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芒哦协
见“郭夏拉达”(1904页)。
见“郭夏拉达”(1904页)。
见“迈孜木杂特”(742页)。
见“谦谦州”(2302页)。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见“处密”(588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即“乌稽侯尸逐鞮单于”(355页)。
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丁零之一部。因居西河郡而得名。北魏西河郡,治今山西汾阳,在吕梁山东麓,西河丁零可能大都居住在吕梁山中。北魏天兴二年(399),西河胡帅护诺于、丁零帅翟同等归附北魏,翟同可能是西河丁零。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娱乐活动之一。维吾尔语音译,意谓“空中转轮”。流行于南疆地区。一般在春秋季节或办婚礼时举行。其法,在场地上竖起一根10余米长的圆木作轴,轴顶装一木轮,轮上装两根横木,各拴上绳索。轴底部
?—1012辽皇子。名又记作隆裕。小字高七,一字胡都堇。契丹族。为辽景宗※耶律贤第三子,辽圣宗※耶律隆绪二弟。史载其“性沉毅,美姿容”,“少时慕道,见道士则喜”(《契丹国志》卷14)。乾亨(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