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兴宗※延庆宫。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有谏臣、仁师、忠师。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短腰兽皮靴。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冬天穿用。用狍子小腿皮制作靴帮,成年人的靴帮需16条,儿童的靴帮需12条;用狍脖子皮或犴皮作靴底。两天制成,能穿一两个冬天。鄂伦春人另有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一译布齐吉尔。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阿尔苏博罗特(我折黄台吉)长子。驻牧于山西西北偏关外6—7百里处。在山西水泉营和得胜堡二处与明互市。子五。
1889—1971民国时期新疆官僚。又译尧乐巴斯或尧老博士。原名马穆提吾受,字景福。维吾尔族(一说为汉维混血)。新疆巴楚县人。幼时随姐流落北京,精通汉语。后被哈密王沙木胡苏特带回新疆,担任王府翻译、镇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专管活佛衣食住行诸事。是※商卓特巴的助手,在其支配下履行职责,下属有※尼尔巴。为活佛府邸的主要办事人员。
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与索伦、通古斯恢复鄂温克自称。居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境内的额尔古纳河畔。在3支鄂温克人中,其人数最少。以驯鹿为乘载的交通工具,故又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