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辅主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见“鹘笃”(2452页)。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神宗时(1211—1222)官枢密都招讨使。光定九年(1219),以金国议迁都长安,遣左都监赤盏石喜以重兵备巩州,神宗畏,命其赴四川请兵来攻秦、巩二州。宋制置使聂子述答书许之,利
又作仁蚌阿旺吉查。明末后藏仁蚌地区王子。《萨迦班智达传》作者。成书于明崇祯十二年(藏历十一饶迥之阴土兔年,1639)著于仁蚌波昌。该书以诗体专述萨班幼年、青年学法情况,精通五明之学,特别记载了萨班携八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德十四年(1519)置。治所位于今湖南龙山县西南。以流官1人主持。两江口土舍彭惠为巡检协理。嘉靖(1522-1566)末,土舍彭志显、彭启忠曾随明军赴浙江、江苏御倭。清兴,
旧时苗族的一种信仰。源于万物有灵崇拜。盛行于贵州雷山地区。嘎吓为苗语,无相同汉语词译其意,凯里一带汉族称其为白虎。据说嘎吓有抵挡恶鬼,保佑全寨平安,吉祥如意,不生疾病的能力。有时特别为其找一棵古树栖息
指由汉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清皆有此称。 ①辽汉军由枢密院统领。侍卫军中有专设的兵种,称“汉军侍卫”。辽阳路东京兵马都部署司统有契丹、奚、汉、渤海四军,由汉军都指挥使司统汉军。 ②金汉军初沿辽制,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即“焦”(2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