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见“穹庐”(1535页)。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403或404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素和氏(后改和氏)。世领部落,为代国附臣。以才辩知名。道武帝拓跋珪时为外朝大人,参军国大谋,雅有谋算,拜龙骧将军,赐爵日南公。从平中原。天兴元年(398),以功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全胜州”。亦称那木岭、朗林、那木林、响纳木林、尚那木林。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偏南,雅鲁藏布江中游香曲河流域。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南木林宗。1960年将乌郁、甲错、拉布等宗谿并入该地,改
?—1219金朝末期将领。本名老斡。契丹族。懿州胡土虎猛安人。早年为护卫十人长、太子仆正。迁同知武宁军节度使事、宿直将军、器物局使。以造马鞍亏缺,章宗宽赦其罪,改左卫将军,迁左副点检。明昌五年(119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
①(?—341)晋代铁弗匈奴首领。又作刘武。一名乌路孤,也作乌洛孤。南匈奴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孙、诰升爰子。居新兴郡虑虒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之北。“北人谓胡(匈奴)父鲜卑母为‘铁弗’,因以为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