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即“清会典”(2108页)。
古族名。五代时分布于今贵州都匀、惠水一带。据《新五代史》卷66载,楚王马希范与溪州刺史彭士愁(土家族)立铜柱结好之后,都云蛮酋长率部附于楚。北宋为“八番”所据。其后称“仲家”(布依族旧称)。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即“高泮弼”(1915页)。
见“正军户”(480页)。
又译作伊利汗国。蒙古四大汗国之一。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汗之子※旭烈兀所创建。元宪宗三年(1253),旭烈兀受长兄蒙哥汗遣派分镇波斯,统军西征。进入波斯境后,六年(1256),灭亦思马因教派的木剌夷国。八
清朝将领。亦作芬升阿。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咸丰十一年(1861),以亲军从征河南,防御农民军,擢御前侍卫。同治十二年(1873),帮带察哈尔马队赴援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扎布哈朗特),驻巴罕护台路。光
州名。本唐洪门镇,治所在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宋咸平(988—1003)中为西夏入据,后升州。元废。
清代官名。光绪十年(1884),新疆置省,户部奏请添设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人。诏授刘锦棠任巡抚,魏光焘为布政使,是为设置之始。驻衙迪化(今乌鲁木齐)。辖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伊塔道及其所属府、
1921—1949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领导人之一。新疆阿图什人。维吾尔族。青年时曾先后在迪化(今乌鲁木齐)省立一中和新疆学院读书。因受共产党员王寿成、林基路等影响,参加反帝爱国运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