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囊热拉赞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为荣,或以财富称贵。其以功高显赫朝野。时以不同文字告身区分官员地位之高低,其一身获四种告身为官饰:碧玉文字告身、大雍仲文字告身、珍宝文字告身及黄色宝石文字告身。号穿虎皮袍。时称此为“英武标志”。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为荣,或以财富称贵。其以功高显赫朝野。时以不同文字告身区分官员地位之高低,其一身获四种告身为官饰:碧玉文字告身、大雍仲文字告身、珍宝文字告身及黄色宝石文字告身。号穿虎皮袍。时称此为“英武标志”。
见“阿力古多”(1219页)。
见“郁羽陵”(135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年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尔哈卫,并说清代有布尔哈渡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西30里老城)西120里。
17世纪中期卫拉特蒙古内部的一次战役。清崇德八年(1643),准噶尔部长巴图尔珲台吉集卫拉特联盟各部,发兵征讨哈萨克扬吉尔汗(一译江格尔汗)。以和硕特台吉昆都伦乌巴什拒不从,巴图尔珲台吉于顺治三年(1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西夏官署名。朝廷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皆不载。
即“兀鲁兀”(109页)。
藏语音译。唐吐蕃官名。意即“千户长”或“抚千”,司管千户职能,在万户长之下。详见“吐蕃兵制”(769页)、“部落使”(1906页)。
①见“耶律棠古”(1322页)。 ②见“蒲速”(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