毳帐
参见“穹庐”(1535页)。
参见“穹庐”(1535页)。
见“伊循城”(806页)。
1754—1839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
见“八旗生员”(28页)。
书名。全称为《1722—1724年炮兵上尉翁科夫斯基出使准噶尔洪台吉策妄阿拉布坦处及其旅行日记》。文件刊本初载于1877年圣彼得堡《俄罗斯地理学会丛刊·民族学类》第10卷第2期。书中不仅详尽叙述了翁科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
1769—1802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士宛子。嘉庆元年(1796),父卒,次年,袭父职。缅甸木梳王朝以其年幼,另任其叔刀诏丁为宣慰使,致使叔侄互争权
?—1435明朝将领。蒙古族。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子。初随父多次与明成祖作战,并与瓦剌争霸。宣德九年(1434),父被瓦剌击杀,势孤无所依,携其子脱脱孛罗(和勇)等归降明朝,授左都督,赐宅第居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
1864—1928民国初年新疆地方军阀。字鼎臣,又字述周。云南蒙自人。清光绪十四年(1888)中举,次年中进士。历任甘肃中卫(今宁夏中卫县)、渭源等县知县,宁夏府营务兼管带,河州(今甘肃临夏)知州、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