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相传为彝族始祖。据贵州彝文史籍※《西南彝志》载,约西周时代人,住今四川西北部,传31代至※笃慕(仲牟由),生6子,始分布于云、贵、川诸地,称※彝族6祖。
我国云南省部分壮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分布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谷拉乡和广南底圩附近的村寨中。说布央语的共约两三千人。除部分老人和小孩外,布央人大都会说汉语西南官话和附近的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八年(1433),都督方政平定历日诸寨置,隶松潘指挥使司。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正统元年(1436)二月,镇守松藩总兵蒋贵以其地辽阔,且与松潘相去甚远,难以管辖为由,改隶叠
见“泥和城”(1515页)。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 —463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尉氏(尉迟氏)。辽西公尉诺子。明元帝时,执事左右,为大官令。太武帝即位,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8人分典4部,绾奏机要,赐爵山桑侯,加陈兵将军。改安北将军,出镇北境。从征柔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
清代学校的一种。清制“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学校教育也按旗制编组,由国家官办。初建于天命年间(1616—1626),清太祖曾旨令巴布海、专退、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札海、欢岱8位师傅“善教”
即“乌斯多”(3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