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结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自东汉都洛阳(今河南洛阳市)后,因西汉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北周、隋、唐因之。唐宝应元年(762)置五京(五都)后
书名。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1卷。内收21篇。明吴文华(字子彬,福建连江人,汉族)撰。为万历三年(1575)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咘咳(今属南丹)、北三(
?—177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弟纳扎尔玛穆特之曾孙,※渥巴锡族弟。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其祖父乌巴什多尔济曾于雍正九年(1731)遣使赴西藏礼佛。乾隆三十五年(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斡亦剌部长忽都合别乞后裔也不干驸马受封。
见“色棱哈坦巴图尔” (847页)。
书名。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巡抚徐相国等五人受命主纂,布政使司参议宫梦仁、姚淳焘等协修,参加者达60余人。80卷,附图考1卷。成书于二十三年(1684)。体例遵十一年(1672)颁布之《河南通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见“壮族”(888页)。
320—376十六国时代国君主。号上洛公。鲜卑拓跋氏。※拓跋郁律次子。史称其“雄勇有智略”。东晋成帝咸和四年(329),兄拓跋翳槐嗣立后,受命率5千余户至襄国(后迁邺),质于后赵10年,颇受汉文化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