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斯珍根借契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见“鼎新律”(2225页)。
见“丙兔”(493页)。
见“乌守尔”(334页)。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为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至室韦族境所经之水。两唐书《室韦传》作啜河,并言其俗称燕支河,室韦塞曷支部居该河之南。旧说啜水为流经今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之霍林河(一作呼林河、霍
即“龙佑那”(496页)。
金大臣。本名左靥。自号冷岩。女真族。完颜氏。学者※完颜希尹孙,昭武大将军把答子。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袭祖谋克。世宗即位,充符宝祇候,授通进,任彰德军节度副使,历迁北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大明城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