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王
封爵名。唐贞观九年(635),诺曷钵嗣为吐谷浑王,因年幼,大臣争权,国中大乱。十二月,唐遣军平定吐谷浑动乱。次年,遣使至唐,请颁唐历,奉唐年号,并遣子弟入侍,遂受唐封为河源郡王。
封爵名。唐贞观九年(635),诺曷钵嗣为吐谷浑王,因年幼,大臣争权,国中大乱。十二月,唐遣军平定吐谷浑动乱。次年,遣使至唐,请颁唐历,奉唐年号,并遣子弟入侍,遂受唐封为河源郡王。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
见“张格尔”(1181页)。
见“萧阿古只”(2001页)。
见“虎尔哈部”(1385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73—1175,凡3年。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