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书名。元任士林(1253—1309)撰。10卷。士林奉化(今属浙江)人,字叔实,号松乡。元中叶在江浙一带任儒学教谕、书院山长等职。是集所收碑、志、记、传60余篇,大多记成宗及武宗朝事,其中对赛典赤家族
即“勒俄特衣”(1987页)。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
书名。※曹廷杰撰。光绪十三年(1887)成书。为作者有关东北地理、考古及民族等方面的学术札记,如对肃慎国、得胜陀碑、完颜娄室碑、金上京、三姓、白城、韩州中俄东段边界说等历史地理的考述。所附“条陈十六事
见“撒花”(2490页)。
即“可敦”(491页)。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初建国之地。一说其为地名,即《好大王碑》中的“沸流谷”,在今辽宁桓仁县东北富尔江注入浑江处附近(或说沸流谷为吉林省集安县通沟地面,即县治一带)。有说其为水名,即沸流江(水)的别称,并定
见“敌烈部”(1882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武装。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对内蒙古工作方针的指示及1945年11月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关于“准备建立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的指示要点,1946年“四三”会议后,由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