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郡王
元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主德薛禅曾孙帖木儿驸马受封。
元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主德薛禅曾孙帖木儿驸马受封。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六位赞普。姓勃窣野。※美赤赞普与王妃达吉拉莫嘎莫之子。藏史称以其五世祖※聂赤赞普为首之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思赤赞普嗣。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元代吐蕃地区事件。一称止贡寺之乱。“必里公”一作“速儿军”,元代对藏语“止贡”的汉译。自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教派高僧仁钦贝(1143—1217)于藏历土猪年(南宋淳熙六年,1179)在必里公地区(今西藏拉
即“穄水”(2561页)。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1530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篾(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花当次子。受明封指挥同知。勇猛善战,常联合察哈尔部袭击明境。正德十年(1515),因数请明朝加赏未遂,率千余骑毁
见“惕隐”(2104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海晏县境内,青海湖东北岸,东至木里沟咀,西至哈尔盖,北至麻皮寺。境内有白佛寺(亦名永宁寺),麻皮寺、新寺三座格鲁派寺院。旧志作达乌默藏,为“环海八族”之一。原居海南贵南县茫拉地
见“兀鲁”(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