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占
即“俱战提”(1888页)。
即“俱战提”(1888页)。
唐代吐谷浑别部首领。开元三年(715)降唐,受封左武卫将军兼刺史、云中郡公。居河南(黄河河套南)。
1764—185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四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地方之察尔察家族。6岁从嘉木样二世出家,同年迎至拉卜楞寺坐床,拜密宗格西桑丹森格为经师。三十九年(1774),入经院学习。四十九年(17
见“马瞻”(160页)。
南宋学者。回族。祖籍安息(今伊朗境)。初隐居青城山,为道人,号青城山道人。通汉学。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献阶、成、西和凤四川地于金,乃致书于成都帅杨辅,建言聚军民、散金粟、集
即“板升”(1293页)。
见“庆州”(878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为承领青海西宁地方开荒之蒙、藏族制定之规定。清雍正十年(1732),青海办事大臣达鼐奏准试办农场后,百余年间,垦荒政令流于形式,群众自动垦殖,官方为避免纠纷,光绪十年(1884)禁止垦荒。三十四年(1
书名。清官修满文分类大型辞书。计有《清文鉴》、《满蒙文鉴》、《增订清文鉴》,三体、四体、五体清文鉴等多种。《清文鉴》为傅达理、马齐、马尔汉等奉敕编,康熙帝审定。康熙十二年(1673)始修,四十七年(1
见“乌古部”(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