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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饭

流行于契丹、女真、蒙古民族中的祭祀习俗。即祭毕将祭祀所用酒食烧掉。契丹称烧饭日作“热节”。《契丹国志》称:皇帝“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女真“所有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北风扬沙录》)。蒙古,“元朝人死致祭曰烧饭,其大祭则烧马”(《草木子》卷3)。《元史·祭祀志》记皇室“每岁,九月内及十二月十六日以后,于烧饭院中,用马一,羊三,马湩,酒醴,红织金币及里绢各三匹,命蒙古达官一员,偕蒙古巫觋,掘地为坎以燎肉,仍以酒醴、马湩杂烧之。巫觋以国语呼累朝御名而祭焉。”帝后“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后“日一次烧饭致祭,三年然后返。”一说烧饭内容仅限酒食;一说“烧饭”一词虽起于契丹,其俗为诸多北方民族所共有,系源于王沈《魏书》所记乌桓葬烧死者乘马、衣物礼俗。所烧之物甚广,不仅酒食,杀马殉葬为其主要内容。《元朝秘史》记“烧饭祭祀”为“亦捏鲁”,“做烧饭”为“土烈士连”。后世人死烧纸制房屋、车马即其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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