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达必斯达延诺延
见“宾兔”(1948页)。
见“宾兔”(1948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赛德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5千。居住在泰耶尔人住地的东南方,包括花连县秀林乡、万荣乡,南投县仁爱乡合作、精英、春阳、南丰、互助等村。分雾社、春阳、合
?—1750清代西藏地方贵族。藏族。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乾隆十五年(1750),驻守阿里官员朱尔默特策布登卒后,由其父奏准令其驻防阿里克地方,管辖该地官兵。因无官职,不足以弹压,经驻藏大臣奏准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见“耶律石柳”(1308页)。
见“耶律璟”(1304页)。
见“叱六于”(543页)。
见“塔儿忽台”(2159页)。
古水名。史载室韦族达姤部与黄头室韦分布其东西。通行看法是即今第二松花江,因此江在唐代称“粟末水”,一作“涑沫江”,“”为“涑”字之误(此说与唐代这一地区的民族分布有矛盾,待考)。
见“丁鹤年”(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