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乌塔
见“王兀堂”(205页)。
见“王兀堂”(205页)。
见“宇文邕”(898页)。
见“阿史那昕”(1220页)。
秦代※乌氏之戎族人。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时期,居北地郡(治义渠县,即今甘肃庆阳西南)。以畜牧为业,拥有众多牲畜,变卖以求奇物,献于戎王,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拥畜不可胜计。 “秦始皇帝令倮
见“拓跋弗”(1356页)。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见“三娘子”(50页)。
见“达瓦”(721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亦作江卡宗,绛喀溪。宗衙门驻降喀村,故名。藏语音译,意为“远舍”、“远处的房子”。19世纪中叶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中部的章玛河沿岸。1853年,清朝
?—1886清光绪朝海南岛万州、陵水一带农民起义首领。黎族。光绪十一年(1885)冬,在汉族黄邹强发动的临高、儋州农民武装起义的鼓舞下,与陈忠明等聚集万州、陵水等地黎、汉农民一千余人武装起义,先后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