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列帖卫皆改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见“清水院”(2107页)。
?—173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世居鄂尔浑地方。爱音布之孙。康熙二十二年(1683),袭云骑尉世职。二十八年(1689),管佐领。后历署护军参领、吏部郎中。五十年(1711),迁内阁侍读学
1718—1763清代青海玉树第十九代囊谦王。藏族。雍正十二年(1734)会盟时,受清封为千户,赏戴花翎。乾隆七年(1742),赴拉萨朝拜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赏号纸。九年(1744),再赴西藏拜郡王
见“尼庞古部”(665页)。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
唐代东北部族名。亦作涑沫靺鞨。靺鞨※粟末部壮大后的新称。原分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松花江上游地区(一说在吉林市北以下的松花江北流段两岸,或说在今辉发河、松花江和牡丹江上游一带),后经隋炀帝时和高丽国亡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署内四个主要官员的统称。包括召领片之下的最高行政首领议事庭长“召景哈”;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怀朗曼凹”;掌管司法、户籍的“怀朗曼轰”;掌管粮米事务的“怀朗庄往”。在宣慰使司署中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