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
见“凡察”(129页)。
见“凡察”(129页)。
即“故国原王”(1578页)。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旧时云南佤族计算长度的单位。参见“托普”(751页)。
见“石抹仲温”(455页)。
州名。地在覃州北(今甘肃迭部东南、四川若尔盖北),古系羌地。后为吐谷浑所据。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贺兰祥等击吐谷浑,据其地,于三交口筑城,置甘松防。武帝建德六年(577),改为芳州,治所在常芳(
即“布尔杂补”(469页)。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至元二十七年(1290)秋,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奴役,联合布四麻、兀者台、出春伯驸马、朵罗台、兀儿答儿、塔里雅赤等,率蒙古牧民发动起义,与官府抗争,与诸领主
1889—1971民国时期新疆官僚。又译尧乐巴斯或尧老博士。原名马穆提吾受,字景福。维吾尔族(一说为汉维混血)。新疆巴楚县人。幼时随姐流落北京,精通汉语。后被哈密王沙木胡苏特带回新疆,担任王府翻译、镇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见“甫门河卫”(10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