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落狄
见“东山皋落氏”(515页)。
见“东山皋落氏”(515页)。
?—164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参见“叭”(542页)。
493—568北魏至北周大臣。字思敬,小名巨弥(一作巨引)。河南洛阳人。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陇西郡守于提子。晓经史,尤好《孙子》兵书。初屏居闾里,未有仕进之志。正光四年(523),始为铠曹参军,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道光十一年(1831),因查办※商上地亩赋税出力,赏三品顶带。十六年(1836),剿办博窝军务有功,赏花翎。十八年,恩赏二品顶带。二十一年(1841),督办军务,征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明代藏区古地名。《明史》称“其地在四川徼外,视乌斯藏为近”。灵藏康方言读为“林丛”,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北部之邓柯南境。永乐五年(1407),明廷封其地政教首领著思巴儿监藏为※赞善王,赐金印,诰命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明代四川土司名。“阿用簇”又作“阿容簇”。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秩正七品,设长官吏目一员。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地近黑水。宣德二年(1427),千户钱宏等因朝廷调发松潘官军往征交趾,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