盍稚
见“氐”(610页)。
见“氐”(610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上等人”、“贵人”、“善人”。或译为赛音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上等户。这个阶级实际上是属于小封建主阶级,其家道殷富,拥有奴仆和大量牲畜。必须向所属封建领主承担赋税,但在经济上剥削贫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
即“韦俊”(245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
1491—1536明代诗人。字子有,号方山子。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回族。出身仕宦之家。自幼受进士出身的父亲教诲,博览艺文。嘉靖四年(1525)乡试中举。后四举会试不第。遂绝意仕途,书剑飘零,卒於旅途
桦皮水桶。鄂伦春语音译。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族旧时传统的生活用具之一。圆形,底部和桶口镶有薄木板,上边钻孔拴马鬃绳,用之提水。黑龙江省逊克和呼玛县一带的鄂伦
见“托河路”(752页)。
见“沙扎”(1124页)。
州名。广东瑶族主要聚居区。隋开皇十年(590)置,治桂阳县(今广东连县)。唐时辖境相当于今连县、连南、阳山等地。元至元十七年(1280)升为路,不久复为州。清康熙时曾在此设理瑶同知,驻三江口城,专理瑶
德昂等族长度单位。一约5市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