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1939年日、伪(满洲国)与苏、蒙间的一次战争。日本关东军为试探苏联远东军实力,于1939年5月4日向苏、蒙边境守军发动进攻,双方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左旗境内之诺门罕开展大战。苏蒙军有备,作战英
?—214东汉末年兴国氐王。居兴国城(今甘肃秦安东北),拥有部落万余。建安十六年(211),随马超反曹操。十八年(213),被曹操将夏侯渊攻灭。
1746—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南永绥(今花垣)黄瓜寨人。苗族。原为寨老。家贫。靠烧炭、打猎为生。习武功,善用刀矛枪弩,性情刚毅勇猛,以善猎著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
契丹皇帝※秋捺钵所在地。在庆州(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白塔子。一说永州,今老哈河与西喇木伦河交汇点西70里处古城址)西北50里。“尝有虎据林,伤害居民畜牧。景宗领数骑猎焉,虎伏草际,战栗不敢仰视,上舍之,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见“萧排押”(1998页)。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为死者举行的跳丧舞活动。不管谁家死了人,同村乃至邻近村寨的青年男女都要到死者家跳祭祀性的舞蹈,常常是连续数夜,通宵进行,直至棺木入土为止。主人得为来者准备大量的酒和夜餐,跳的日子越长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