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南部,邻接吉林省。札萨克驻巴音和硕(一作巴烟和邵)南塔克禅,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以兀良哈首领为都指挥,后自立,号科尔沁。明末,与后金接壤,相互联姻。后为察哈尔所侵,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奥巴子巴达礼被封为和硕土谢图亲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后封号“土谢图”改译“图什业图”。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南部,邻接吉林省。札萨克驻巴音和硕(一作巴烟和邵)南塔克禅,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以兀良哈首领为都指挥,后自立,号科尔沁。明末,与后金接壤,相互联姻。后为察哈尔所侵,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奥巴子巴达礼被封为和硕土谢图亲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后封号“土谢图”改译“图什业图”。
黎语音译,意为“家族长”或“大房”。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地带的“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详见“合亩制”)头人称谓。亦称“畏雅”,意为“犁第一道田路的老人”。汉称“亩头”。通常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
?—18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字振魁。大学士※琦善子。初授吏部主事,后历任郎中,兼内务府银库员外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出任湖北荆宜施道。曾参与镇压江陵白莲教起义,加按察使衔
见“宰相府”(1949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清代画家。满族。字毓东,号静岩、默庄。以荫官参领,历官内务府总管。家祖业甚丰,尽付于弟,潜心钻研绘画。山水画沉厚深稳,出于王原祁之家。著有《绘事发微》,为时人推重,另撰有《画山水诀》。
见“于阗”(58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