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见“石重贵”(452页)。
见“源彪”(2404页)。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1644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佟佳氏,以地为氏。天命年间(1616——1626),随父刚格归后金,屡从征,任佐领兼参领。天聪八年(1634),随军征明为向导,立功受奖,擢护军统领。崇德元年(1
即“乌孝慎”(334页)。
即“阿骨打”(1212页)。
见“司廊”(654页)。
1654—1685清初著名词家。满洲正黄旗人。纳兰氏。大学士明珠长子。字容若,原名成德,后避东宫嫌名(胤礽),改为性德。自号楞伽山人。自幼刻苦自励、潜心向学,有汉学素养。康熙十年(1671),中顺天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