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国
见“罗殿国”(1418页)。
见“罗殿国”(1418页)。
清初将领。满族,显祖宣皇帝孙,追封笃义贝勒巴雅喇弟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三等子爵。随贝勒阿济格迎察哈尔来降之土巴济农。九年底,授镶黄旗都统。清崇德元年(1636),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略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1248—1294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摄思怜。出身于萨迦寺之东院。初被萨迦派僧众推选至内地,从萨迦第五祖※八思巴学法,随侍左右,得谒元世祖,深受赏识,故其戚族中有多人入奉宫廷,为皇室上师。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见“茂萨”(1331页)。
唐代吐蕃早期之香雄王(古羊同国)。又称黎迷纳、黎嘎许。辖今阿里及藏北西南部地区,为当时12小邦之一,势力颇强。赞普松赞干布曾以妹赞蒙赛玛噶妻之,助其治理内务。在位期间,设官职、建军队、以本教治国,相传
见“那木罕”(929页)。
亦作把土鲁。满语、蒙古语音译,“勇士”、“英雄”之意。历史上满族、蒙古族统治者曾以此号赐予勇敢善战的部属。①元代的拔都、拔都鲁等即是,元亡后蒙古游牧部落中尚沿用之。②清太祖以前,※觉罗中武功郡王礼敦,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洪武至永乐间(1368—1424),宣慰使司刀暹答曾命奢陇法食邑于此。永乐十一年(1413),宣慰使刀更孟以勐捧为其子刀霸供之食邑。十九年(1421),析车里为二,
哈萨克汗国时期(15世纪中期—19世纪初)社会组织。又称阿塔阿衣马克、阿塔爱马克。由血缘关系较为亲近(七辈以下)的若干※阿吾勒组成。它不是生产单位,但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阿塔内的数个阿吾勒常在相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