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汉语拼音文字。原名“小经”或“消经”。前者是与《古兰经》等“大经”相对而言;后者是将经文加以消化之意。基本上是汉语拼音,杂有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间或有个别汉字。在部分回民、特别是在
见“和硕特南左翼后旗”(1453页)。
清末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被中国穆斯林尊称为“万爸爸”。擅长阿拉伯文、波斯文书法,在“三一体”的基础上对“洋体”(阿拉伯国家的书法
唐时南诏衙署名。为军事机构,掌管军事机密情报。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①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乌珠留若鞮单于子,※稽留昆与※方之同母兄。任匈奴左日逐王。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单于侍子方还归匈奴后,复受遣与妇入侍汉,保持与汉和好关系。 ②元代农村基层行政设施。参
隋末铁勒族契苾部首领。据《新唐书·契苾何力传》,为易勿施莫贺可汗契苾歌楞子(《回鹘传下》作弟)。以勇著称,始为莫贺咄特勤(亦作莫贺咄特勒),辖地近吐谷浑。因居地狭隘,又多疠毒,遂徙热海(今伊塞克湖)之
见“九姓铁勒”(36页)。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