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沙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银子。不论等级。耶沙不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或仅有少量牲口。土地、牛羊等是租入的。应纳赔命价银1两。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银子。不论等级。耶沙不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或仅有少量牲口。土地、牛羊等是租入的。应纳赔命价银1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们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兴凯湖西南的们河流域。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
契丹语官名。又译作“乌鲁骨”。一说源于突厥语“邬落”(“驿马”之意)。掌群牧。一说会同元年(938)后改为“群牧使”。女真立国,仍设是职。《金史·百官志》称:“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
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的比较成型的原始宗教。曾流行于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满、鄂温克、鄂伦春、赫哲、锡伯、蒙古、达斡尔、土、裕固、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及西伯利亚地区的雅库特人中。亦有人将北美印第安人和
古河流名。又称辰水。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水出辰阳县(治所在今湖南辰溪县西南)三山谷,东南流独母水。又经县北。辰阳以在辰水之阳得名。右会沅水,名之辰溪口。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见“高定元”(1915页)。
清代部族名。鄂伦春语译音。因所住地段黑龙江称“满古江”或“满珲江”,故名。俄国人因之。又称山靼、山旦、山丹、香旦。也有自称奥尔恰、乌尔奇等。居地在黑龙江下游两岸,以奇集湖为中心,上自黑龙江右岸尼翁牛村
见“那色波”(9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