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篓瑶
见“布努”(462页)。
见“布努”(462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清代攸乐(基诺)土目。基诺族(一说傣族)。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攸乐山设同知。十年裁撤,由车里宣慰使刀绍文及各土弁“公保”其为土目。管村塞32 (一说36),辖区东至蛮海(亚来)120里,南至
见“萨尔特部”(2010页)。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
明代藏区部落名。以其地有隆奔泉(意为“十万龙泉水”),故名。属西宁卫。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廷,散居塞内外,居塞内者主要分布在今青海湟中县境,有城廓庐室;居塞外者,即今青海日月山以西之共和县境,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
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金融机构。1937年建立。总行设在张家口鼓楼西街。大同、厚和(今呼和浩特)、包头、平地泉、丰镇、宣化、怀来、沙城、涿鹿、张北、多伦、延庆、朔县、北京、天津均设有分行。东京、长春、贝
即“乙失钵”(4页)。
僜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传统居住的长屋。干栏式,竹木结构,铺茅草、木板或芭蕉叶为顶。分两层,底层圈养禽畜,上层住人,沿一侧用木板或竹片分隔为若干个“恩拜”(小房间),相对一侧留出狭窄通道,连接两端出
参见“达旺细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