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拨
见“火不思”(392页)。
见“火不思”(392页)。
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广西永宁州(今永宁县西北)人。自幼苦读,立志任途,青年时曾于乡试中举,后多次赴京应试均落第,被聘湖南同考官。40岁时至武级县任教谕,后曾主持桂林秀峰书院。不久复出仕途,任江阴县令,为
见“耶律剌葛”(1315页)。
?—177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钮祜禄氏。弘毅公※额亦都曾孙。世居长白山。乾隆九年(1744),由吏部郎中署江西布政使,历官贵州布政使,山西、陕西、浙江、云南巡抚,云贵、湖广总督。二十八年(17
见“永兴宫”(636页)。
书名。吴丰培编。此稿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原名《西边奏稿》,为旧抄本,共70篇,记载清同治(1862—1874)年间藏事,内容包括平定瞻对之案;布鲁克巴与英印战争;吐多卜降巴案;噶伦官员更替等事件,多为他
清图理琛出使土尔扈特部携交阿玉奇汗的敕书。以满文书写于黄缎上。缎幅宽40公分,长200公分。缎幅四周有精致细腻黑色云雷花纹,卷末盖有20公分见方康熙玉玺。缎幅以宣纸裱糊成卷,两端装有木制卷轴,一端装有
书名。朝鲜人撰。7卷。记事起清崇德二年(1637)二月,迄顺治元年(1644)八月。载朝鲜世子李被质于沈阳时所发生的各种事情。本书是《沈阳日记》、《沈阳状启》的简本,亦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见“潢河”(24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