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林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客都要给新娘送礼品。新娘本人当天则不露面,躲于亲戚家。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客都要给新娘送礼品。新娘本人当天则不露面,躲于亲戚家。
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行居工具。《资治通鉴》注称:“契丹主乘奚车,卓毡帐覆之,寝处其中,谓之车帐。”古代蒙古族亦有之。《黑鞑事略》称,凡“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此种毡帐“
见“塔海绀卜”(2161页)。
即“兀鲁兀”(109页)。
521—565或569西魏、北周大臣。鲜卑贺若氏。先世为代人,后迁河南洛阳。北魏云州刺史贺若伏连孙,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之子。善骑射。大统三年(537),劝父从东魏颖州归西魏。次年,与河内公独孤信被围洛
见“斡纳阿剌”(2427页)。
见“博尔忽”(2150页)。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1784—1851清宗室、大臣。镶白旗人。和硕肃恭亲王永锡子。嘉庆十年(1805),封不入八分辅国公,赏头等侍卫。历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正蓝旗宗室总族长、内阁学士、銮仪使等。二十二年(1817),因总
①西域古城名。见明《边政考》:在土力苦址(今新疆温宿县东南铁林格)西北百里,3城相连,周环山水。《清朝续文献通考》云:阿克苏旧城,不用砖石,就高崖陂陀,削以为墙,联属3城,皆周里许。中城有东西南3门。
见“白霫”(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