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比甲
即“蒙古坎肩”(2332页)。
即“蒙古坎肩”(2332页)。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在不同场合对其国王使用不同称呼:对面呼“圣王”,民间通俗称“可毒夫”,此为表笺用语。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见“阿沙”(1192页)。
古县名。秦分※夜郎※漏卧国置。秦亡,复为夜郎邑。汉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县,治所在今云南罗平县。辖境包括今云南罗平、贵州兴义、安龙等地。南朝梁废。其地今有布依、苗等族居之。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即“高彪”(1908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官人”。又译诺延。《元史语解》卷24:“诺延,官长之称”。是在阶级分化基础上从氏族部落中分离出来的游牧贵族。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二世祖时(约9世纪后半叶),蒙古已有此称。蒙古诸
唐代黑水靺鞨勃力部首领(一说为黑水靺鞨首领)。开元十年(722)朝唐,唐于其地置勃利(即“伯”同音异译,为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州,命为州刺史,后又授中郎将。是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居民中见于史载的第一位中央
见“阿热”(1196页)。
见“旧土尔扈特南路汗旗”(5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