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问题决议案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防止帝国主义挑拨民族关系,注意在内蒙古开展工作,把蒙古族中的先进分子、知识阶层引导到革命方面来,防止蒙古王公贵族封建上层利用民族解放运动来扩大他们的势力和影响。并提出组织内蒙古国民革命党。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防止帝国主义挑拨民族关系,注意在内蒙古开展工作,把蒙古族中的先进分子、知识阶层引导到革命方面来,防止蒙古王公贵族封建上层利用民族解放运动来扩大他们的势力和影响。并提出组织内蒙古国民革命党。
(1461~62—1540或1542)托钵僧。新疆和卓系之祖。一名穆罕默德·达尔维西·毛拉纳·和卓·卡山尼。号阿哈玛特和卓。伊斯兰教苏菲派纳克什班底派第五世教长。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在中亚土
?—955/956喀喇汗王朝可汗,伊斯兰教名为阿布都·克里木。王朝创建者※毗伽阙·卡迪尔汗孙、巴兹尔之子。少年时在阿图什接受伊斯兰教,父死,嗣位。在圣战者支援下击败其叔父卡迪尔汗奥古尔恰克,占领喀什噶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
见“乌鲁古”(337页)。
见“笃哇”(1677页)。
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或首领的称谓。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代长沙武陵蛮“名渠帅曰精夫”。建武二十三年(47年),武陵蛮精夫相单程曾据险隘起事,攻郡县。后为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败,归降。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1862—?清末民国时期苗族文学家。湖南永绥(今花垣)板塘寨人。又名板塘、石豹。被苗族人民誉为“歌圣”。自编诗歌,自造苗文(称为板塘苗文)记录之。并以此种苗文将中国古典名著《十三经》、《廿四史》中的故
即“讷都六设”(921页)。
蒙古部名。又作阿霸垓。成吉思汗弟布格博勒格图(别里古台)十八世孙塔尔尼库同始称所部之名。其孙(一作曾孙)多尔济,号额齐格诺颜,原附属察哈尔,后为避林丹汗侵虐,迁牧喀尔喀,游牧于克鲁伦河,依车臣汗硕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