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晋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见“董本优”(2185页)。
962—1004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又名赵保忠。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李继筠弟。初任职衙内都指挥使,兄死袭职,因不孚众望,致宗族叛离。银州刺史李克远与弟李克顺率兵袭击,设伏败之,以兵变
吐蕃王朝早期地名。今仍之。始见于止贡赞普时,其名一说源于部落名;一说该地所特产之鸡爪谷称工布,因以为名。止贡赞普被洛昂王洛昂达孜击杀后,长子夏墀逃亡工布,据地以居,后为工布之王。至此,十二小邦时之工布
宋代党项首领。党项羌族。世居环州(今甘肃环县),原附李继迁,后附宋朝。咸平六年(1003)三月,因抗击李继迁有功,及屡报李继迁军机,任临州刺史,赐锦袍银带。五月,宋又任其子孽娘为临州刺史。后复叛宋投李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见“捺钵”(2037页)。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