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布扎布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准噶尔降众。叙功晋封固山贝子。二十一年,以由军汛私归,留军营效力赎罪。二十二年,献马助军,赐双眼孔雀翎。二十七年(176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授副盟长,命乾清门行走,赐三眼孔雀翎。三十一年(1766),授所部副将军,袭赛音诺颜号,五十一年(1786),以病罢职。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准噶尔降众。叙功晋封固山贝子。二十一年,以由军汛私归,留军营效力赎罪。二十二年,献马助军,赐双眼孔雀翎。二十七年(176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授副盟长,命乾清门行走,赐三眼孔雀翎。三十一年(1766),授所部副将军,袭赛音诺颜号,五十一年(1786),以病罢职。
1763—1819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五世。四世罗布桑雅拉姆彼尔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圆寂,经寻访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是为五世。五十八年(1793
365—437北魏大臣。本名乙旃幡能健,亦作乙旃眷。代人。鲜卑乙旃氏(后改叔孙氏),一说其先世为高车乙旃部人,后融合于拓跋鲜卑,成为宗族十姓之一。父叔孙骨,为代王什翼犍母王太后代养,与皇子同列。建少以
即“妣吉”(1260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藏族商号名。由西藏昌都芒康县邦达地方的世袭头人邦达养培开办。因该头人曾出钱买得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官位,曾任原西藏地方政府驻亚东商务总管,代表噶厦政府经办进出口贸易,享有免交进出口税、支派
见“赤驹”(1011页)。
即“俺答汗传”(1885页)。
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西夏党项语译音。夏广运二年(1035)西夏主李元昊立制。男子15为丁,凡2丁取正军1人,负担(随军杂役)1人为1抄;4丁为两抄。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东北古国名。一作寇莫汗国。初见于《晋书》,谓挹娄西与其境相接(《翰苑》引三国人鱼豢撰《魏略》文中也有是语,日本学人认为此《魏略》乃《肃慎国记》之误)。史无专传,近世学者多数认为,北魏之豆莫娄、唐之达莫
1682—175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初隶内务府。字右文。姓高佳氏。雍正元年(1723),由内务府主事迁员外郎,改郎中,管苏州织造。六年(1728),授广东布政使,调浙江、江苏、河南。九年(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