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河
见“药杀水”(1603页)。
见“药杀水”(1603页)。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见“沙班”(1125页)。
即“马子英”(162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我国拉祜族使用的一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拉祜族原无文字,本世纪初,缅甸传教士为拉祜族设计了一套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文字并传入我国拉祜族地区,但使用面很窄,未能在我国拉祜族地区广泛传播,但目前境外缅甸、
见“屈列”(1545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副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80挑(每挑约合50斤)。
亦称“老根子”。旧时迁徙他乡的东乡族或另辟新村的“阿恩德”(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分支对原居村庄的称谓。由于相距远、年代久,分支出去的各村寨之间来往渐疏,辈份难辨,便互称“阿哈”或
见“阿热”(1196页)。
指各种户籍。元代居民按职业划分为民、军、站、匠、盐、儒、僧、道等约10种左右户籍。其中有由国家强制签充的,如军、站、匠、盐等户;有经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如儒、僧、道等户。每种户都须承担特定的封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