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里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耶律恕”(1304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索木。意为“箭”,满语称“牛录”,汉语称“佐”。清代蒙古游牧旗下一级行政单位。略相当于汉族地方区一级政叔。由150户组成。同时又为旗下一级军事单位,由每户出1名箭丁组成。其中50名为披
古越人语音译。越人对船的称呼。《越绝书》:“越人呼船为须虑,即鸼也。”《正字通》:“船小而长者曰鸼。”
?—1647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图美子。土谢图汗※奥巴从弟。天聪七年(1633),向后金朝贡。崇德元年(1636),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三品,位列副都统下、协领上。东北设此官者有黑龙江将军兼辖之呼兰,盛京将军兼辖之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开原、辽阳、复州、金州、岫岩、凤凰城、
书名。一作《使西域记》。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正月,中官李暹、吏部员外郎陈诚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就所见山川、人物、风俗,按国别记述
见“蓟县白塔”(2317页)。
?—1782清朝将领。满族。马佳氏。一等伯※和起子。初隶满洲镶蓝旗,后因功以本佐领抬入满洲正黄旗。父死,袭一等子,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十六年(1771),袭佐领。三十七年,随护军统领明亮征金川,攻甲尔木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见“刘承祐”(8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