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道宗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西夏崇宗朝大将。党项人。仁多洗忠兄。大安十年(1084)其叔仁多㖫丁战死,代统其军。官卓罗监军司监军,总领西南部族。与权相梁乙逋不睦。天仪治平二年(1087)两度被乙逋派遣攻宋镇戎军(今
左江流域壮族农民起义军首领吴凌云的称号。参见“吴凌云”(1075页)、“延陵国农民革命”(820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即“女真”(145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藏族商号名。由西藏昌都芒康县邦达地方的世袭头人邦达养培开办。因该头人曾出钱买得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官位,曾任原西藏地方政府驻亚东商务总管,代表噶厦政府经办进出口贸易,享有免交进出口税、支派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12宫1府,下皆设瓦里。滂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瓦里。又,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一※石烈(相当于“县”或“乡”)名“
州名。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治所在延恩县(今内蒙古鄂托克旗南)。元和十五年(820)徙治长泽县(今内蒙古鄂托克旗东南城川古城)。隶夏州定难军,为唐末、五代党项定难军节度使辖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即“东海女真”(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