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参见“日喀则”(292页)。
见“耶律宗真” (1315页)。
?—1665清代云南临安府王弄山哈尼族首领。又作王朔。顺治十六年(1659),附清,封王弄山长官司副长官。康熙四年(1665),与禄昌贤等反抗清廷改土归流,官兵讨之,自焚死。事平,以其地划属开化府。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古族名。明清时分布于今贵州独山北部。洪武(1368—1398)初,在其地设立翁奇、摆九、瓢洞、大地、鸡公、高乙、兰寨、秧寨、五水9琫(亦作“牌”),委9姓琫目(土官)莫、陆、梁、黎、韦、孟、岑、罗、吴
见“议榔”(614页)。
?—464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一作菟害真。郁久闾氏。※吴提子。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父卒,继位,号“处可汗”(意为唯王)。十年(449)初,遭北魏拓跋焘三路大军进攻,兵至涿邪山(在今蒙古国阿尔泰山
?—1219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累调观察判官,补尚书省令史。历都转运都勾判官、河东南路转运都勾判官、南京警巡使。南京按察判官,累迁沁南军节度使
明末清初西藏高僧。亦称夏冲阿旺朗。藏族。噶举派达砻寺活佛。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藏藏巴汗彭错南杰败前藏吉雪藏军与喀尔喀蒙古联军,继破色拉寺和哲蚌寺,两寺僧众逃往青海,途经达砻寺,其居中调解,许
地名。亦译国泰、契丹等。此词于13世纪蒙古西征时进入欧洲地理学,为“契丹”一词之转讹。开始指契丹,后扩大指辽朝统治中国北方地区。此后又进一步扩大到泛指整个中国。《马可波罗游记》称中国即用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