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举派
见“噶举派”(2500页)。
见“噶举派”(2500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世,共置十二宫,慢为太祖※弘义宫下之一瓦里。应天太后※长宁宫、承天太后※崇德宫亦有是词为
哈尼族他称。乾隆四十年(1775)胡蔚校订《南诏野史·窝泥》条:“有和泥、斡泥、哈尼、路弼等名”。居今云南元阳县境。
明代建置名。明初立军卫法,京师及各地均设卫所。划数府为一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凡驻军5600人者称卫,1120人称千户所,112人称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一总旗辖50人),小旗辖10人。军士
见“巴达哈伤”(414页)。
1935年8月,日本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和察北保安队长张允荣达成的扩大日本侵略范围的协定。该协定强行将※《秦(德纯)土(肥原)协定》所规定之日人活动范围扩展到察哈尔、绥远两省境内长城一线,并决定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我国四川部分藏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也有人认为属藏语支。分布在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理县、马尔康县、小金县、金川县、壤塘县、红原县、黑水县,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色达县和雅安地区
即“段智兴”(1699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下。意为“新城”。清《西域水道记》等作阳巴勒噶逊。“巴勒噶逊”为准噶尔语,即“八里”,“城”之意。遗址在今新疆玛纳斯县西,玛纳斯河东里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