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末臣将。字蒲速宛。契丹族。皇族六院郎君葛剌之后。史载其性坦率,好辨善恶,人有不善,必尽言,不隐违,时号“强棠古”。道宗朝入仕,大康(1075—1084)中,补本班郎君。在朝屡数宰相得失,由是久不得升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作阿尔巴特。《新疆图志》作阿尔巴。清朝曾在此设台站(驿站)。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又称卡什阿巴德。
即“段辽”(1693页)。
朝鲜族传统娱乐游戏之一。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类似风筝。相传始于朝鲜三国时代。据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竹骨,糊纸,微以箕状。五色或箕斑”。其形“猫眼、鹊翎、鱼鳞、龙尾”,名目繁多。多为正月十五日游
即“程阳桥”(2235页)。
?—184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字秋潭。监生出身。初充军机章京。乾隆四十六年(1781),考授内阁中书。六十年(1795)升侍读。嘉庆四年(1799),从那延成赴陕西治军需。十一年(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山只昆、珊竹、撒勒只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合秃撒勒只之后裔。辽、金时,分布于今呼伦湖以东的辉河与伊敏河上游地区,与※合答斤(合底忻)部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