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1901—1944八路军冀中回民支队创建人之一。原名马守清。河北省献县人。回族。早年曾在东北军任团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不满蒋介石不抵抗政策,弃官返乡。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在家乡组织回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陈履才著。乾隆七年(1742)著。手抄本2册。内分6卷:1卷河套建署沿革考;2卷河套建署郡县沿革考;3卷河套边城堡、城口关塞、山川;4卷古迹、物产、边防、边市盐法;5卷、6卷艺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者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索诺木和硕齐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兵拒准噶尔部噶尔丹掠,继与兄乌巴达率众附清,诏附乌喇特界游牧。二十九年(1
见“叶克书”(539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关于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10月7日(清同治三年九月初七),清朝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定边左副将军明谊和俄国钦差大臣、驻伊犁总领事扎哈罗夫(一译杂哈劳)等在塔
书名。清杨复吉撰。共5卷。初刻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因厉鹗作《辽史拾遗》时,《旧五代史》尚未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失采;对《契丹国志》、《宋元通鉴》中的资料,弃置亦多,故作者以此三书为纲,并以散
见“吴勉”(1072页)。
古族名。又作乌丸。东胡族一支。语言属东胡语的分支。战国时已见于史籍。与鲜卑均为东胡部落联盟中之大部。秦末汉初,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败,联盟瓦解,余众分聚于两部。该部退保乌桓山(
见“吉囊”(6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