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罗克
见“果洛”(1439页)。
见“果洛”(1439页)。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市大伙房水库东南,在浑河南岸,距抚顺市中心70里,东距赫图阿拉(今新宾西老城) 120里。后金天命四年(1619),努尔哈赤统率八旗兵,大败明四路大军于此,史称“萨尔浒大战”。从
见“高昌故城”(1918页)。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
见“括里”(1620页)。
见“失烈门”(590页)。
见“河源志”(1507页)。
清前期驻防八旗最高统帅(即将军)所直接统辖的绿营官兵。绿营军制:督抚管属的绿营兵称标,副将所属者称协。标者,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所统领的,依序称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河标、漕
即《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