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见“白马氐”(597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善诗文、工书画。诗文效唐宋,书画崇尚宋米芾。著有《柳浪草》、《河干吟》、《云楼集》等。
东汉刻石。在新疆拜城县东北喀拉达格山麓岩壁。诵文分为两段,由北向南,北段为作者题款,3行共11字,所占面积约高、宽各13厘米。南段系正文,仅存8行,可辨认者约百余字,所占面积约高43厘米,宽34厘米。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铁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一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南马号村,或说在朝鲜咸镜北道茂山一带。盛产铁,“位城之铁”是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为时人所贵。铁州当因此得名。辽灭渤海
见“焉耆”(2022页)。
书名。金末元初杨奂(1186—1255)撰。2卷,附录1卷。奂,乾州奉天(今陕西乾县)人,字焕然,号紫阳先生。金末应试未中,元太宗九年(1237)应试东平,赋论第一。耶律楚材荐为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析四辟沙、四颇惫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镇东北女真境。其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黄龙府都部署司。
见“乜克力”(4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州源流考》改作富尔哈河,并说清代富尔哈河一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东流入辽吉善河,有富尔哈城;一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