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弼
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三子。乾隆五年(1740),授三等侍卫。二十三年(1758),授汉军正红旗副都统,署刑部侍郎。二十四年,授山西巡抚,以办理赈灾、平粜、练兵等事,受嘉奖。二十七年(1762),任陕西巡抚兼署将军,奏准兴修凤翔、汉中通川栈道。旋授四川总督,未莅任卒。以办事勤敏,追赠尚书衔,谥勤肃。
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三子。乾隆五年(1740),授三等侍卫。二十三年(1758),授汉军正红旗副都统,署刑部侍郎。二十四年,授山西巡抚,以办理赈灾、平粜、练兵等事,受嘉奖。二十七年(1762),任陕西巡抚兼署将军,奏准兴修凤翔、汉中通川栈道。旋授四川总督,未莅任卒。以办事勤敏,追赠尚书衔,谥勤肃。
清攻明之战。天聪三年(1629)间,清军已两次征明,皇太极为解除攻朝鲜的后顾之忧,于崇德元年(1636)五月,命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超品公额驸扬古利等统兵征明,训以“始慎终怠”,遇
见“昭烈皇后”(1648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勐腊傣族人民保卫边疆的斗争。1946年,法帝国主义者为侵占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土地,将界碑偷偷移进中方境内十余公里,当地群众发现后即将其移回原处。此后法军虽多次偷移界碑,均被傣族群众一次又一次地搬回。法
清代文士。满族。字桐山。7岁能诗,初隶李鸿章麾下,充笔帖式。积功历官武职。卒,赠将军。著有《老子解》、《如如老人灰余诗草》、《梦花馆诗存》,辑有《浙江八旗殉难录》。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澧中(今湖南澧县)人。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率溇中(今湖南慈利、石门一带)、澧中少数民族举兵反汉,烧邮亭,杀官吏。后为武陵郡兵所破,归降。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噶尔藏多尔济。※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孙。姓绰罗斯。因世代驻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故又称额琳哈毕尔噶台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率众
即“前锋兵”(1743页)。
见“木速蛮”(257页)。
前120—前49汉族。西汉楚王刘戊孙女。武帝天汉元年(前100年),因※细君公主死,奉命赴乌孙和亲,嫁军须靡(岑陬)。史称乌孙公主。岑陬死,其从兄弟肥王翁归靡继位,依乌孙俗,复改适之。生3男2女:长男